地监局早前发出有关提供二手住宅物业面积的执业通告,要求地产代理就推销二手住宅物业发出的广告宣传及向客户提供物业楼面面积的资料时,必须提供有关物业的实用面积。地监局行政部门在昨日举行与业界季度联络会议上,向地产代理业界商会代表讲解通告的细节,并厘清一些业界关注的问题。
地监局在上月发出有关执业通告之前,已多次就此透过不同渠道与业界沟通。该执业通告将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让业界有逾半年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地监局行政部门在今日的业界联络会议上,向八个地产代理业界商会的代表,讲解通告的内容及执行细节。地监局重申,根据《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的规定,地产代理须要从差饷物业估价署或物业首次转让的买卖协议(首次协议)中取得实用面积的数据,向客户提供相关的资料,并须述明数据的来源。
就着部份业界人士提出从两个订明来源(估价署及首次协议)取得的实用面积资料可能有差异,地监局澄清,地产代理只须从两个订明来源的其中一个取得有关资料,并向客户解释清楚有关数据是从哪一个订明来源所取得。地监局行政总裁余吕杏茜表示:「地监局将於未来数月内举办持续进修讲座,向从业员介绍该执业通告内容,并会通过对地产代理商铺的教育性巡查,协助业界达致通告的要求。地监局亦明白,全面推广使用实用面积,是一项移风易俗的重大工程,需要一段长时间的公众教育及宣传。因此,地监局会加强公众教育的工作,例如广告宣传和展览等,协助消费者熟习实用面积的概念。」
商会代表普遍支持地监局发出有关实用面积的执业通告,并就取得实用面积资料的方法提出一些问题。地监局已记录在案,并会向有关政府部门徵询意见。稍后,地监局会就着业界及公众人士的意见,整理一套相关的「提问与解答」,以增加业界及消费者对这方面的认识及回应他们所关注的议题。除了有关实用面积的执业通告之外,联络会议上也讨论了地监局的其他工作,如香港与内地地产代理资格互认安排和推行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计划的进展等。
地监局在上月发出有关执业通告之前,已多次就此透过不同渠道与业界沟通。该执业通告将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让业界有逾半年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地监局行政部门在今日的业界联络会议上,向八个地产代理业界商会的代表,讲解通告的内容及执行细节。地监局重申,根据《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的规定,地产代理须要从差饷物业估价署或物业首次转让的买卖协议(首次协议)中取得实用面积的数据,向客户提供相关的资料,并须述明数据的来源。
就着部份业界人士提出从两个订明来源(估价署及首次协议)取得的实用面积资料可能有差异,地监局澄清,地产代理只须从两个订明来源的其中一个取得有关资料,并向客户解释清楚有关数据是从哪一个订明来源所取得。地监局行政总裁余吕杏茜表示:「地监局将於未来数月内举办持续进修讲座,向从业员介绍该执业通告内容,并会通过对地产代理商铺的教育性巡查,协助业界达致通告的要求。地监局亦明白,全面推广使用实用面积,是一项移风易俗的重大工程,需要一段长时间的公众教育及宣传。因此,地监局会加强公众教育的工作,例如广告宣传和展览等,协助消费者熟习实用面积的概念。」
商会代表普遍支持地监局发出有关实用面积的执业通告,并就取得实用面积资料的方法提出一些问题。地监局已记录在案,并会向有关政府部门徵询意见。稍后,地监局会就着业界及公众人士的意见,整理一套相关的「提问与解答」,以增加业界及消费者对这方面的认识及回应他们所关注的议题。除了有关实用面积的执业通告之外,联络会议上也讨论了地监局的其他工作,如香港与内地地产代理资格互认安排和推行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计划的进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