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地产建设商会、消费者委员会及地产代理监管局就发展商售楼事项达成修改协议,包括:

1. 发展商在首推优先认购楼花前24小时内,必须公布至少20个单位或首推单位20%单位的价单,并以高者为准。

2. 发展商加推单位时必须立即在售楼处张贴加推单位价单及尽快将价单提供予买家。

3. 发展商应尽快签订临时买卖合约。

4. 政府将持续与地产建设商会商讨进一步厘清发展商与代理之间的权责问题。

5. 政府与地产建设商会将持续改进楼花内购指引。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秘书长陈镇源表示,未来数月会观察发展商售楼情况,如发展商在售楼指引修改后仍未见自律,或会立法规管。另外,地产建设商会副主席梁志坚表示,日后若有发展商违反指引,商会将会点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