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房局已表明,政府全面落实新措施的决心。不过,在落实执行措施的细节上,乐意去聆听商会的意见,但任何修订的建议都须合理,以符合资讯透明、公平交易的大原则。

地产建设商会副主席梁志坚昨日接受本报查询,指九招当中,只有小部分细节需要修改。他说,看过大部分发展商的回覆,虽然当中有的发展商建议修改多些东西,惟基於之前大家答应过政府的东西,则不打算作出修改,因此,他们希望修改的只有是部分细节。

发展商希望将三天时间缩短,但缩短多少,目前未有共识,部分发展商期望政府审重考虑,豁免对加推单位三日前公布价单的限制,以免阻碍正常卖楼运作。

另一方面,消息称,政府所指的「现楼」定义过广,一些长綫收租项目一旦转租为售,是否归入指引范围之内,本港过往亦有基金向发展商以整幢形式购入物业,然后再分拆出售,此类物业日后拆售时,是否归类於二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