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昨(11月2日)向参与财务机构发出信件,将「还息不还本」安排限时措施延长六个月,偿还本金期可最迟於2021年6月30日开始。
房委会於今年四月份向参与财务机构发出信件,同意有关机构可以向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借款人人提供「还息不还本」安排,延期偿还本金最多12个月,而按揭贷款的还款期亦可同步获得延长最多12个月。延期偿还本金期可最迟於2020年12月31日开始。
房委会表示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影响香港经济,为缓解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的现金流转问题及降低拖欠按揭还款的机会,故确认及同意将现有的限时安排延长。
「还息不还本」安排适用於资助出售单位计划(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和绿表置居计划)的一手市场及第二巿场计划。
房委会於今年四月份向参与财务机构发出信件,同意有关机构可以向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借款人人提供「还息不还本」安排,延期偿还本金最多12个月,而按揭贷款的还款期亦可同步获得延长最多12个月。延期偿还本金期可最迟於2020年12月31日开始。
房委会表示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影响香港经济,为缓解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的现金流转问题及降低拖欠按揭还款的机会,故确认及同意将现有的限时安排延长。
「还息不还本」安排适用於资助出售单位计划(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和绿表置居计划)的一手市场及第二巿场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