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房屋局昨日公布,由明日起地政总署的「同意方案」,以及地产建设商会的指引,均会要求发展商公布更多交易资料,规定发展商公布交易资讯时,须要公布预计完工日期,如预计完工日期有所更改,发展商须於五个工作天内更新,又规定发展商须於五个工作天内公布取消交易的资料。业界人士认为,五个工作天内公布取消交易与发展商配合,安排合理实际。